1、请问图书馆开馆时间?
解答:每周一上午(闭馆)系统维护 ,节假日正常开放
周一下午:14:00-18:00
周二—周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请问读者借书证办理时间和条件?
解答:(1)办证时间:周一下午14:00-17:30
周二--周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在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需本人带身份证,普通读者证100元押金,家庭读者证300元押金。
3、请问一张卡能借几本书?可借多长时间?
解答:普通读者证一张卡可借2本图书,家庭读者证一张卡可借6本图书,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续期14天;老年读者证、残疾读者证借期28天,不可续借。超期不还者,一本书每天收取0.1元滞纳金。
4、请问如何办理图书续借手续?可续借多长时间?
解答:可打电话办理续借、只需报读者证号的后5位即可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关注“长安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输入读者证号,密码(666666)后点击“我的图书馆”选借阅/续借即可。图书到期如需继续借阅,可续借一次,续期14天,续借手续必须在原借书期未满14天内办理。
5、请问经查询系统检索确认在馆可借的图书,为何有时找不到?
解答:原因有以下几种:
(1)读者在馆正在阅读该书或者准备外借但还未办理外借手续;
(2)图书还回来后还未上架;
(3)读者阅读后把书放在阅览车上;
(4)部分图书破损严重,修补中,不在架上。
6、请问持有超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解答:读者所借图书存在超期,必须归还超期图书后,方可继续借阅其它图书。
7、补证、挂失时需不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解答:需要,且补证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和10元工本费。
8、怎样知道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
解答:关注“长安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输入读者证号、密码(666666)后点击“我的图书馆”从而了解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日期。
9、过期报刊可以查询吗?
解答:可以,过期报刊是指往年的报刊,一般装订成合订本存放于图书馆过刊书库。
10、读者怎样反映意见或建议?
解答:
(1)向各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提出;
(2)向总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提出;
(3)发送电子邮件至图书馆邮箱caqtsg@126.com;
(4)打电话到图书馆服务台029-85289029。
(5)本馆意见本或意见箱留言。
11、读者如何向图书馆推荐图书?
解答: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填写推荐的图书名称。
12、问地方文献为什么不外借?
解答:地方文献基本都是作者赠送给图书馆的,复本量少,无法在市面上购买到;所以只提供馆内阅览,查询服务,如读者需要,可复印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