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模式:
线下:凡持有长安区图书馆借阅证或在西安市新华书店长安区门店办理借阅证的读者,可在新华书店长安区店借阅图书。按借阅规则以及规定的时间范围还书至长安区图书馆即可。
线上:直接关注长安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云悦读--你看书我买单业务平台,在线办证、网上选书、快递到家。按借阅规则所规定的时间内还书至长安区图书馆即可。
二、借阅规则:
1、凭长安区图书馆借阅证在线上线下借阅图书共计2册,图书总价格≤100元;
2、图书借期为14天;在14天内可续借一次,为期14天;
续借方式:
a持借阅证在长安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续借
b拨打029-85289029,电话续借
c关注长安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在微信上续借
d登录长安区图书馆网站,进行续借
3、借期之内将图书还至长安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方可进行下一次的借阅,逾期或损坏图书将按长安区图书馆借阅规则处理。
三、借阅范围:
长安区图书馆未收藏并不足2册的图书(借阅前可在系统查询)。
四、注意事项:
1、逢周一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参考工具书、教学教材、成套图书(成套图书指同一个书号,但是有多种书名的图书。如:大学物理(上册),大学物理(下册),对于这样的两本书就称之为“成套图书”。)、音像制品、少儿卡片图书(指少儿卡片和少儿挂图)、期刊等不纳入此次活动的选书范围。
3、每张借阅证最多借书2本,大于2本无法办理借阅手续。
五、咨询电话:
西安市长安区图书馆:029-85289029
西安市新华书店长安区店:029-85298960
西安青果:029-89285041
六、服务时间:
西安市长安区图书馆:9:00-12:00,14:00-18:00
西安市新华书店长安区店:9:00-19:00
西安青果:24小时(在线下单)
图书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读者在借阅图书期间,应爱护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涂划、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必须赔偿原书相同版本的图书,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冲,如无法获得相同图书,按以下办法赔偿:
1、损毁情况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应赔偿原图书:
(1)成套图书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余下由图书馆处理,不交读者,如全套遗失,按全套书价2倍赔偿;
(2)遗失图书按照图书定价进行赔偿;
(3)赔偿的图书,每册另收图书加工费5元。
(4)遵循以人为本,读者遗失图书,本馆允读者购买同一版本图书,收加工费5元,若读者购买不到相同版本的图书,则按以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2、损坏图书赔偿办法:
(1)污损图书不影响内容和阅读的,按原价50%赔偿,影响内容但仍可阅读按原价赔偿,不能阅读的按遗失赔偿;
(2)撕去书页、图页不论多少均按遗失赔偿;
(3)缺少封底封面,按原价20%赔偿;
3、读者应对所借图书进行表里检查,发现问题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借阅者自负。
4、损坏和遗失的图书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逾期滞纳金,0.10元/天。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电话:029---85289029